如果其中一方不願意再調解,就只能透過訴訟來解決。假如是法律規定的強制調解案件,就算提告,法院還是會先安排再做一次調解。其實「調解」與「和解」都可以解決問題,也都有法律效力,但最重要的還是雙方的態度與意願。兩者最大的不同在於,「和解」是最快的方式,但是調解在成立以後,調解書會送交法院核定,有著和確定判決相同的效力,雙方都沒辦法任意反悔喔!刑事案件一經提告,都會面臨偵查階段、是否起訴,以及起訴後的審判和判決確定及執行。 如果您收到了警詢筆錄通知書、偵查庭通知書或法院開庭通知書卻不知道應該如何妥適處理,建議您盡快和律師進行諮詢,以保障自